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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期 |
2010年11月11日 |
主 旨 |
衛生署於11月7日發布新聞稿,表示依照行政院吳院長指示,並參照二代健保修法精神,研訂「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」,使弱勢民眾健保,包括近貧戶、特殊境遇受扶助家庭及18歲以下兒少,就醫無障礙。依此,約有37萬健保欠費的弱勢民眾,健保IC卡將可以解卡。 |
內 容 |
行政院衛生署表示,為保障弱勢民眾健保就醫權,約有37萬健保欠費的弱勢民眾,健保IC卡將可以解卡。衛生署進一步表示,該署係依照行政院吳院長指示,並參照二代健保修法精神,研訂「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」,使弱勢民眾健保就醫無障礙。 衛生署表示「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」所指的弱勢民眾為下列三種,弱勢民眾健保就醫將無障礙: 1. 近貧戶,也就是全家每人每月所得未逾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1.5倍、全戶不動產未逾低收入戶標準及全戶利息收入未逾1萬元。 2. 經縣(市)政府依「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」審查通過之受扶助家庭。特殊境遇家庭依該條例係指喪偶、離婚、家庭暴力受害者、未婚懷孕婦女、非自願性失業等家庭,其全家每人每月所得未超過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2.5倍,並經縣(市)政府核定為受扶助的家庭。 3. 18歲以下有就醫需求之兒童及少年 此外,衛生署特別再提醒,民眾遇有緊急傷病需門診或住院治療者,只要持有村里長出具的清寒證明或醫療院所認定清寒無力繳納保費,就可以用健保身分就醫。 |
資 料 來 源 |
中央健保局,http://www.nhi.gov.tw/information/news_detail.asp?News_ID=899&menu=9&Menu_id=544 |